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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韩反垄断法前沿论坛”在我校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14:13 阅读数:

2018年5月2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和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共同主办的首届“中韩反垄断法前沿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召开。论坛旨在促进国内学者间及其同韩国学者间的交流,推动两国竞争立法共同发展。

 

本次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刘继峰教授主持。随着中国学界对竞争法的研究不断加深,世界竞争法的国际化和统一化趋势不断加强,但各国竞争法的本土特色亦非常鲜明。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加强国内学者之间的交流、搭建中韩学者间的沟通机制十分必要。中韩竞争法的立法模式均采取分立式,在学科认识上又都将竞争法归属于经济法,这些基础对于中韩顺利展开对话、进一步拓宽交流范围提供便利条件。

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咨询组成员、南开大学许光耀教授和韩国首尔国立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李奉仪教授分别致辞。许光耀教授表示,随着中韩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中韩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对方的竞争法相关规定,相比欧盟和美国,中韩竞争法具有较强共性,竞争法论坛召开具有坚实的基础。李奉仪教授认为,希望中韩竞争法论坛未来成为代表整个亚洲的交流机制,也希望论坛不断加深双方的理解和学术共识。

本次论坛共分为四个单元。与会的各位学者、专家就各单元议题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第一单元:“竞争法理论与实践新近发展”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叶明教授主持。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林龙教授、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吴盈德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善明副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翟巍副教授进行了主题发言。南开大学法学院陈兵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江山副教授就上述发言进行总结和评议。

第二单元:“规制卡特尔案件的新发展”由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教授主持。郑州大学法学院王玉辉教授、韩国和友律师事务所尹信胜律师、深圳大学法学院仲春副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焦海涛副教授进行了发言。就上述发言,韩方庆北大学法学院肖荣秀教授和中方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反垄断部主任王俊林律师、北京师范法学法学院张江莉副教授分别进行了针对性的评议。

第三单元“转售价格维持案件的新发展”由武汉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孙晋教授主持。韩国岭南大学大学院沈载翰教授、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志成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万江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院兰磊副教授作了发言。中方中国政法大学祁欢教授、韩方诚信女子大学教授黄泰熙教授就上述发言进行了回应。

第四单元“互联网领域反竞争行为”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作为主持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侯利阳教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祝翠瑛律师、韩国釜山国立大学法学院朱晋烈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袁嘉博士进行了发言。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首尔办事处常务委员宋政原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韩伟博士就相关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上述发言中,中韩学者在“卡特尔问题和宽大制度”、“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认定标准”、“互联网广告屏蔽行为”等问题上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交流,并结合本国的案件和法律指出了各自在认定上存在的问题。

在短暂的交流中,有两点值得中国竞争法学者关注:其一是韩国的竞争法几乎每年修改一次,而中国竞争立法和修法的间隔则相对较长。而较为普遍的现象是竞争法需随着市场的变化作适应性地改变。其二是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时争议颇大的一类行为——滥用优势地位,在韩国也非常普遍。为此,韩国在2011年制定了《有关大规模流通业的交易公正化的法律》(简称《大规模流通业法》),该法由公平会负责监督执行。该法执行效果良好。

一天的交流,意犹未尽。最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钦昱副教授作为主持人,刘继峰教授和林龙教授致闭幕词。林龙教授表示,此次竞争法论坛,为中韩双方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和机会,其感受到了中韩双方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差异,第二届中韩竞争法论坛将于2019年4月在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举行,期待届时中韩双方能够有更加深入的探讨,从而促进两国竞争法有关的学术研究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中方代表刘继峰教授表示,中韩各嘉宾的积极参与和建设性发言,对今后竞争法的研究工作、对进一步扩大中韩交流均大有裨益。为进一步扩大交流的主题和人员参与范围,明年,论坛将改为“中韩经济法前沿论坛”,并将选择更小的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努力使论坛的交流思想更为集中。作为一个学习型论坛,中韩交流应当使双方都有收获、有启发。希望藉此平台为两国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和学者深入开展科研和立法等工作提供宽阔的思路。论坛是开放性的,希望未来有更多对此感兴趣的高校、同仁加入到论坛中。中韩均致力于把论坛发展成为辐射东亚地区,在经济法学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顶级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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