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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11:17 阅读数:


师资团队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科创始于20世纪80年代2002年设立环境资源法研究所,首任所长王灿发教授,现任所长于文轩教授。环境资源法研究所2003年获得博士点硕士点,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单位,并于2015年入选中国法学会首批“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汇聚了一批优秀的环境资源法学者,师资梯队完整,学缘结构多元,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并重,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突出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现有专职教师9其中教授5人(其中2人为二级教授),副教授3人,讲师1人;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还有兼职博士生导师2人。

 

教学工作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担全校本科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治实践”“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环境法诊所”等课程的授课任务,同时还面向研究生开设“环境法学”“法理学与能源法学基础理论”“自然资源法学”“外国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环境资源法前沿专题研究”“专业外语”以及国际课程等专业课程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还以暑期国际小学期为平台,邀请世界著名环境法学者授课。

在教材建设方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师主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环境法学》的编写工作,编写了《环境法学教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资源法》等教材。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重视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取得积极成效,培养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迄今为止全国唯一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为社会输送了众多优秀的环境法理论和实践工作者。

 

科研成果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师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等委托的纵向科研项目(其中包括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十项、省部级横向科研项目百余项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师出版《环境法基本问题新探》瑞典环境法环境纠纷处理的理论与实践》《〈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专题研究》《生态法新探》《环境侵权法》《环境法的正当性与制度选择》《中国环境侵权责任法基本问题研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生物安全国际法导论》《生物安全立法研究》《生物多样性政策与立法研究》《面向低碳经济的能源法制研究》《石油天然气法研究》《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立法研究》、Corporate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Another Road to Achieve China’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等专著和《证明责任论》等译著,组编的《环境资源与能源法评论》目前已出版四辑,《法大能源法论丛》已出版三辑。

 

社会服务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师参与了我国大多数生态环境立法的制定、修改工作。近年来,研究所教师在制定或修改《生物安全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立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参加生态环境法典、黄河保护法、应对气候变化法、能源法等重要立法的研究工作,为国家生态环境法治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师作为负责人领导联合国环境署—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生态与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气候变化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绿色产业政策法律标准研究中心等机构,为国家生态文明法治事业提供学术支持和社会服务。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运营微信公众号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微信号:IERL-CUPL),传递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动态,分享国内外环境资源法理论与实践的前沿信息,成为广受关注的环境法学术交流自媒体平台。

 

国际交流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数十所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研究所教师担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的重要职务,作为国家代表团成员参加国际环境条约大会,赴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英国、俄罗斯、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波兰、日本、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越南、泰国、肯尼亚等国家开展学术交流,还基于“法大环境法讲坛”邀请国外知名环境法学者开展学术交流,扩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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